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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暑期保護少年-青春專案結束成果
記者陳力獅\全國警政報導
刑事局關心幼苗在暑假期間少年、兒童因無課業壓力,父母疏於管教或因工作繁忙未安排其活動之下,易發生深夜遊蕩、流連網咖、涉足不當出入場所、吸毒、飆車、網路性交易等偏差行為,且易發生打工被害(騙)或被利用犯罪的情形,如被誘使違法販售盜版光碟或墮入酒店、休閒中心、理容院、牛郎店、應召店或網路性交易等,不一而足。警政署為營造少年、兒童優質的成長環境,有效預防暑假少年犯罪,減少被害案件發生,自7月4日零時起至8月29日24時止為期57天,實施99年「暑期保護少年-青春專案」。
警政署於今年暑假期間,為加強保護少年安全,除積極執行取締妨害少年身心健康場所,並提供少年育樂休閒活動等作為外,特別規劃於暑假首日(7月4日)0至4時,全國同步實施「少年保護查察行動」,以同步掃蕩方式,達到消除犯罪誘因場所,擴大預防犯罪宣導之效果。
至於本專案執行期間,計有刑事警察局偵二隊查獲「鴻X酒店」媒介控制10名未成年少女坐?、性交易等案;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隊查獲以綽號「文哥」為首之販毒集團,專門販賣安非他命給少年,並吸收少年做為販毒下線案;臺中縣警察局豐原分局查獲以未成年輟學學生洪X鴻為首等30餘人販毒集團案;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一分局及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別在轄區查獲業者非法販賣盜版色情光碟分計4萬餘片及1萬餘片;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查獲轄區「U.S
DISCO
PUB」有24名青少年持有毒品案;各警察機關無不竭盡全力查察妨害少年身心健康場所,及偵處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兒少性交易案件,冀少年能於暑期之中,平安快樂度過,免遭受色情、毒品之荼毒戕害。資料來源奇摩相片參考與本則新聞無關。
今年「暑期保護少年-青春專案」已圓滿結束,目前中央各部會執行本專案成效尚在統計中,有關警政署工作執行成果摘要如下:勸導處理少年偏差行為:3萬6,391件、3萬6,672人。檢肅毒品:查獲9,418件、9,492人。查察兒少性交易:查獲281件、300人。防制飆車事件:訪談約制飆車人數3,188人、列管改裝業者3,752家、列管飆車地點956處。取締違法(規)場所:查察場所4萬5,361次、罰鍰3,315件、移送司法偵辦1,356件、其他343件。協尋18歲以下失蹤人口:2,719人。協尋中輟生:581人。擴大預防犯罪宣導:2,120場。結合民間舉辦青少年休閒活動364埸、參加人數25萬7,485人。
99年「暑期保護少年-青春專案」雖已結束,為持續加強保護少年安全,內政部警政署署長王卓鈞除要求各警察機關於學校開學後,仍要加強校園安全維護外,並針對週末假日少年易聚集場所及妨害少年安全之場所,持續實施「春風專案」,結合各地方政府主管機關加強查察取締,並柔性勸導少年吸菸及深夜遊蕩等不良行為,同時也呼籲家長多關心自己子女生活及交友情形,避免涉足不當場所,發生被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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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破獲偽卡盜刷事件
記者陳力獅\警政報導
日前台北縣、市各大百貨傳出多起偽卡盜刷事件,偽卡集團車手專門在誠品信義店、敦南店、西門店、新光三越信義店、LOEWE
- 中山北路等精品店盜刷價格昂貴之精品,如URBERRY包包、GUCCI、DIOR太陽眼鏡、萬寶龍手錶、原子筆等,其後再將行使偽卡購得之贓物交由配合收贓之露天拍賣網站拍賣。案經刑事警察局偵七隊、臺北縣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呂建興檢察官指揮偵辦。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該偽卡集團所偽造使用之各大銀行空白信用卡,卡面精緻,幾乎無法辨識係偽卡,甚至還有與悠遊卡公司合作之悠遊聯名卡。由於製作技術精良,車手盜刷購物時,無往不利,甚至結合臺北縣市各大酒店小姐遇有熟客前往簽單消費時,即由酒店小姐佯裝熱絡體貼,先行持偽卡代客人刷酒單,再與偽卡集團抽成得利,或直接以配合商家之刷卡機盜刷偽卡,製造假交易向銀行詐取金錢,獲利至少數百萬元,專案小組正深入追查受害廠商。
全案於昨(2)日上午8時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呂建興檢察官指揮專案小組前往臺北縣、市同步展開拘提及搜索;全案依刑法詐欺、偽造偽造有價證券、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等罪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資料來源奇摩相片參考與本則新聞無關。
警方呼籲商家提高警覺,小心防範,尤其國人在刷卡的時候要用雙緊盯著自己的信用卡,使歹徒無可乘之機,無法製造成信用卡的「分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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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破獲贓物交由配合收贓之露天拍賣
記者陳力獅\全國警政報導
日前台北縣、市各大百貨傳出多起偽卡盜刷事件,偽卡集團車手專門在誠品信義店、敦南店、西門店、新光三越信義店、LOEWE
- 中山北路等精品店盜刷價格昂貴之精品,如URBERRY包包、GUCCI、DIOR太陽眼鏡、萬寶龍手錶、原子筆等,其後再將行使偽卡購得之贓物交由配合收贓之露天拍賣網站拍賣。案經刑事警察局偵七隊、臺北縣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呂建興檢察官指揮偵辦。資料來源奇摩相片參考與本則新聞無關。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該偽卡集團所偽造使用之各大銀行空白信用卡,卡面精緻,幾乎無法辨識係偽卡,甚至還有與悠遊卡公司合作之悠遊聯名卡。由於製作技術精良,車手盜刷購物時,無往不利,甚至結合臺北縣市各大酒店小姐遇有熟客前往簽單消費時,即由酒店小姐佯裝熱絡體貼,先行持偽卡代客人刷酒單,再與偽卡集團抽成得利,或直接以配合商家之刷卡機盜刷偽卡,製造假交易向銀行詐取金錢,獲利至少數百萬元,專案小組正深入追查受害廠商。
全案於昨(2)日上午8時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呂建興檢察官指揮專案小組前往臺北縣、市同步展開拘提及搜索;全案依刑法詐欺、偽造偽造有價證券、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等罪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警方呼籲商家提高警覺,小心防範,尤其國人在刷卡的時候要用雙緊盯著自己的信用卡,使歹徒無可乘之機,無法製造成信用卡的「分身」!
另外,臺中縣警察局清水分局明秀派出所於8月份接獲於清水鎮眷村國宅大樓有發現毒品販賣危害社區治安情資,調查期間多次接獲地方民意代表及該眷村國宅大樓民眾檢舉,指稱發現眷村國宅大樓四周多次發現以注射過的針筒亂丟,社區內某住家由一名大陸女子張0鈺承租,該處可疑不良人士出入頻繁,懷疑有人在社區販賣毒品,社區治安岌岌可危。警方與該社區民眾會配合蒐集相關情資,於26日持搜索票前往位於臺中縣清水鎮國宅大樓十二樓內執行搜索,搜索該住處發現屋內人蛇混雜,毒犯為逃避警方查緝,將毒品藏匿極為隱密,所幸警方搜索時認真仔細,不放過每個小地方及小細節,於廚房後面的陽台架子上烤肉架箱子內發現有毒品海洛因二小包及安非他命一小包、注射針筒未使用過6支,全案在警方與社區民眾合作下,終偵破藏匿於眷村國宅大樓毒窟,還給社區民眾一個良好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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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嫌長期隱姓埋名藏匿泰國
記者陳力獅\警政報導
刑事局辦案辛苦,外逃重大毒品通緝犯吳X木(男、48年次),涉嫌於91年間,以屏東縣漁船掩護,從小琉球漁港,赴中國大陸福建省平潭鄉,涉嫌走私運輸30餘公斤二級毒品安非它命來臺。同案共犯莊X源,經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10年定讞後;惟吳X木竟棄保潛逃,於92年5月間搭機潛逃泰國普吉島迄今;吳嫌亦於92年12月3日分別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遭臺灣高雄、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發布通緝在案。
吳嫌長期隱姓埋名藏匿泰國,追查不易,經本局駐泰聯絡組、我國移民署駐泰境管秘書及法務部調查局駐泰秘書合作,透過泰國皇家警察移民總局「跨國犯罪通緝情報中心」(簡稱TCAWIC緝逃中心)協尋吳嫌行蹤,獲悉吳嫌企圖辦理歸化泰籍,成為泰國國民,希冀藉此擺脫我國通緝身份,故泰國警方得以掌握其真實身分及行蹤。8月10日下午14時,泰國普吉島警方發現吳嫌疑將外出遠行,見機不可失,當場緝獲吳嫌,經協調,同意由本局派員赴泰國押解,於9月2日搭乘長榮航空BR062班機,於當日17時05分抵達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資料來源奇摩相片參考與本則新聞無關。
最後本次順利緝獲吳嫌,再次證明打擊犯罪無國界,將針對毒品來源等案情擴大偵辦,並移送臺灣高雄及屏東地檢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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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合作打擊犯罪最有效
記者陳力獅\警政報導
警民合作打擊犯罪嫌疑人鄧X桓(綽號「黑皮」,治平對象首腦),夥同郭X政、陳X佐、吳X瑞、顏X豪、吳X萱、陳X文、王X昇、楊X凱、潘X勇、袁X麒、吳X泰、吳X霖、潘X竹、林X縈、何X憲等人共組「屏東地區暴力討債集團」,該組織犯罪集團自98年4月開始以屏東縣佳冬鄉石光村中山路上某一地址為堂口(該集團成員稱該地址為「黑厝」-毆打及刑求逼債被害人之處所),聚集幫派成員組成暴力討債、地下錢莊、販賣槍枝、販賣毒品等組織犯罪集團,而犯嫌鄧X桓為本案首惡,涉嫌操縱、指揮該組織犯罪。
成員從事下列不法犯罪行為:被害人因檢舉某位委託人恐嚇取財導致該委託人入監服刑,委託人即委請該集團成員,向被害人索取500萬元入監服刑賠償費,被害人不願賠償,該集團成員即持槍強壓被害人至「黑厝」欲將被害人毆打及刑求逼債,被害人因心生畏懼並於迫於無奈狀況下,簽立本票5張共計150萬元之賠償費給該集團成員。資料來源奇摩相片參考與本則新聞無關。
該組織犯罪集團負責替販賣毒品大盤商、地下錢莊、個體戶執行暴力討債,若被害人無法償還債務,該集團會先以「回去要修理你」、「用槍打死你」、「把你綁回去」、「找到一次就要毆打一次,且揚言要被害人的一隻腳及一隻手」、「要你的命」等言語恐嚇被害人,再進一步以潑漆、張貼恐嚇紙條等方式恐嚇被害人,若被害人仍不願意還錢,該集團會持棍棒、高爾夫球桿毆打被害人或持槍械恐嚇被害人還債,甚至將被害人以繩索綑綁強押至「黑厝」吊起來毆打,導致被害人因心生畏懼且在迫於無奈狀況下,償還欠款款項。
該組織犯罪集團為壯大其幫派勢力,以毒品控制及供給金錢為誘因,不斷吸收屏東地區之未成年高職學生加入該幫派,並由鄧X桓親自指揮未成年學生從事校園幫派鬥毆、暴力討債、販賣槍枝、販賣毒品等相關犯罪行為,對屏東地區未成年之在學學生產生極大之不良影響。
案經被害人報案後,經製作被害人筆錄及蒐集相關事證後向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
刑事局偵一隊會同屏東縣潮州分局、枋寮分局、東港分局、恆春分局、臺北市北投分局、高雄市苓雅分局、板橋憲兵隊等單位,持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搜索票至屏東縣崁頂鄉、佳冬鄉、枋山鄉、南州鄉、枋寮鄉、竹田鄉、潮州鎮、鹽埔鄉、東港鎮、林邊鄉、屏東市等地區執行搜索,當場查獲毒品、吸食器、本票、支票、討債委託書、棍棒、帳冊、行動電話、存摺、記事本等證物,且當場拘提犯罪嫌疑人鄧X桓16等人,並將上述犯罪嫌疑人以涉嫌組織犯罪、恐嚇取財、妨害自由、傷害、槍砲、毒品等罪嫌解送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由於該暴力組織集團持續以黑道暴力恐嚇方式繼續向被害人暴力恐嚇討債及放高貸,請曾經遭該集團暴力討債之民眾踴躍指認(聯絡單位:刑事警察局偵一隊二組,聯絡電話:02-27674463)專案小組將再就所掌握之證據擴大偵辦,持續追緝未到案之集團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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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獲槍枝尹嫌突然跳車逃逸緝捕
記者陳力獅\全國警政報導
刑事局國際刑警科、駐越南聯絡組及越南公安部等單位共同合作,99年8月25日上午於越南胡志明市緝獲潛逃越南藏匿之重大槍械要案通緝犯劉X財,8月31日返抵高雄小港機場,國際刑警科派員押解歸案。資料來源奇摩相片參考與本則新聞無關。
劉X財於民國94年7月間,自綽號「阿水」男子處,取得並持有具殺傷力之美國史密斯90制式手槍1枝及子彈3顆,嗣於95年4月5日晚上8時許,在其高雄縣鳳山市住處揚言欲以上揭手槍自殺,案經鳳山分局員警前往處理當場查獲並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該署並於95年9月4日起訴移請高雄地方法院審理。95年4月11日劉嫌畏罪潛逃至越南,為高雄地方法院於96年02月06日發布通緝。
劉嫌在臺以開釣蝦場為業,並聘用越籍逃逸外勞女子。劉嫌潛逃越南4年多時間,以打零工、種葡萄為生,並與上述越籍女子同居。刑事局駐越南警察聯絡官接獲劉嫌逃往越南情資後,積極查訪劉嫌與該越籍女子住處,惟劉嫌發覺異常,立即變換住處。為具體掌握劉嫌行蹤並緝捕劉嫌,本案乃結合越南公安部等執法單位全面緝捕,經確認劉嫌落腳胡志明市。另側面得知劉嫌在越南加入一貫道,藉此漂白身分,緝捕當天亦是由一貫道的教誨師在場勸說他回臺投案,越南警方遂會同駐越南警察聯絡官順利將劉嫌緝獲。
劉嫌預定於99年8月31日(星期二)搭乘長榮BR2390班機自越南返臺,預計當日下午16時15分抵達高雄小港國際機場,國際刑警科將派員押解並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歸案。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於日前接獲線報指出,嫌疑人黃X彰有吸毒習性並時常攜帶槍械出入於彰化縣線西鄉及伸港鄉等地區,嚴重危害民眾之安全。
案經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線西分駐所報請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並由該分局偵查隊及線西分駐所組成專案小組全面展開偵辦,於99年08月27日下午17時許專案小組成員跟監發現黃嫌開一輛休旅車載另一嫌疑人尹X治,行跡可疑,於是除了一方面繼續跟監外,並一方面聯絡偵查隊前往支援,遂於上述查獲地點為黃嫌警覺,黃嫌駕車衝撞本分局線西分駐所黃副所長所駕駛之自小客車,並繼續衝撞至兩戶民宅,造成黃副所長所駕駛之自小客車嚴重損壞,遭撞兩戶民宅之鐵門圍牆均毀損,就在當場坐在乘客座之尹嫌突然跳車逃逸,在尹嫌逃逸當中從身上掏出一枝手槍(內含彈匣、子彈5發)丟棄於農田中,經本分局支援警力到達後,展開地毯式搜索,在離查獲地點約50公尺處查獲藏匿之尹嫌,另黃嫌則趁亂駕車逃逸。
經訊尹嫌矢口否認上揭犯行,指稱遭查獲之槍彈為黃嫌交付,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依法移送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另在逃之黃嫌將繼續加強查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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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大掃蕩專案勤務查緝涉嫌重利
記者陳力獅\全縣警政報導
溪湖分局埔鹽分駐所員警,執行日前全國大掃蕩專案勤務,經向彰化地方法院法官聲請搜索票執行搜索,在彰化縣埔鹽鄉天盛村查獲犯嫌施X華(男、52歲)乘被害人急迫、輕率無經驗之際放高利貸被害人,以本金10萬收取利息3000元,換算年利率每年20%。案經溪湖分局埔鹽分駐所員警搜索查獲並當場查扣本票34張及其他涉嫌重利證物,全案依刑法重利罪嫌移送台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資料來源奇摩相片參考與本則新聞無關。
溪湖分局埔心分駐所員警,本(8)月28日於埔心鄉員鹿路與正義路口查獲詐欺通緝犯龐X明(男、67年次、雲林縣西螺鎮人)一名,警方偵訊後,依法移送法辦。
溪湖分局表示:警員林寶順與胡時榮執行巡邏勤務,行經埔心鄉員鹿路與正義路口,發現有一名可疑男子刻意躲進路旁民宅騎樓樑柱後,員警遂前往盤查,該男謊報朋友假名及身份證統編接受盤查,員警以警政署核發M-police行動電腦查詢發現相片與該男不符,經深入追查後查得龐男在96年因詐欺案遭雲林地檢署發佈通緝在案,警方將龐X明帶回偵訊後,依法解送台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歸案。
員林警察分局大村分駐所員警於99年8月26日10時15分許,在大村鄉山腳路查獲犯嫌陳X如(女、33歲、無業),施用毒品成性,仍不知悔改,涉嫌於上記時、地,為大村分駐所員警表明身分實施盤查,陳嫌因緊張心虛乃主動將自身手提包內,拿出第1級毒品海洛因4小包(毛重4.9公克)及第2級毒品安非他命2小包(毛重3.91公克),當場為員警查扣到案,陳嫌於警訊時坦承上揭犯行不諱,並供稱其使用方法及毒品來源等語,全案員林警分局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1、2項、第11條第1、2項罪嫌移送偵辦。
員林警察分局村上派出所員警於99年8月26日,持
彰化地方法院搜索票,在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中正路查獲販毒嫌疑犯王X月(女、48歲、無業),意圖牟利,涉嫌於99年7月1日至99年8月26日間,在上述地點,以電話做為販賣1級毒品海洛因予不特定人之聯絡工具,俟下游吸毒者劉X文、蔡X雄、曹X誠、李X璘等4人欲購買毒品撥打後約定地點,再由王嫌攜帶毒品前往交易,案經員林分局村上派出所員警,持彰化地方法院搜索票查獲到案,訊據犯嫌王X月坦承販賣毒品不諱,全案員林警分局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罪嫌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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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某通訊行負責人利用旗下員工意外險理賠
記者陳力獅\全國警政報導
刑事局(偵六隊三組)於99年02月上旬獲報,中部某通訊行負責人利用旗下員工,集體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意外團險及個人意外險,再假造不實意外事故,就醫後要求醫師給予住院觀察,蕭嫌等人再據以向保險公司申請意外險理賠。本局(偵六隊三組)獲報後立即派員展開蒐證,歷經數月偵查,發現蕭姓主嫌於某意外事故後,仍能使用行動電話要求其酒店女友,趁護士巡房空檔時至病房內陪侍,顯見渠等利用保險、醫療業漏洞,於享受免費之高檔個人病房之餘,更可從每一次意外事故獲取十幾、二十餘萬元之不法利益。資料來源奇摩相片參考與本則新聞無關。
此等詐領保險金犯行,已涉及刑法詐欺罪嫌。若有保險公司察覺有異,進而展開調查,蕭嫌等人甚至採取言語恐嚇、砸毀桌椅、潑漆及射擊鋼珠彈等暴力方式,逼迫保險公司快速同意理賠。本局(偵六隊三組)經蒐證完畢,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於99年08月26日與臺中縣警察局、臺中市警察局及嘉義憲兵隊等警力共動員40餘人,同步搜索位於臺中縣市之通訊行據點及成員住居所等6處所,拘提嫌犯及關係人計10人到案,並起獲涉案保險單、診斷證明書、聲請理賠資料、醫療費用收據、保險金給付通知書、團險保險單及涉案帳戶存摺等重要贓證物,證實渠等從事不法犯罪,全案於警詢後,移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於昨(27)日指揮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大偵七隊及中正一分局等單位,於今日同步在桃園及基隆2地同時偵破以余X凌為首的台日運毒集團案,起獲正要運往日本銷售之藏匿於碗裝泡麵調味包及即溶咖啡包內之安非他命毒品共40包,總毛重共2242公克,市價高達2億多元日幣。
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前曾於去(98)年中,報請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水股葉益發檢察官指揮偵辦余X誠等台日運毒集團案,經台日警方共同合作,業已於今年3月30日宣告偵破,查獲余嫌等販毒集團成員共計23名,起獲安他命毒品總毛重7949.57公克,其中有5名在日本被捕,餘23名成員均經專案小組在國內逮捕,並經桃園地檢署起訴在案。
本案主嫌余女是余X誠胞姊,自去(98)年12月間開始自組台日運毒集團,經數月來專案小組的偵監,掌握余女集團確切運毒事證,遂於今(27)日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及檢察署拘票及搜索票,分別在桃園國際機場二期航站,會同航空警察局、財政部台北關稅局及移民署國境事大隊等共同拘提正要運輸安毒出境之林、黃2名車手及會同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大偵七隊及中正一分局等警力,共同在基隆拘提余女等犯嫌共4名到案,並起出疑為包裝安毒之藥用膠囊3大袋。另黃女供述對本案案情全不知情,因與林嫌係情侶關係,所以才和林嫌一起運毒等情,本案犯嫌經偵訊後已先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外,另由警方擴大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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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公共危險罪案件證據不足?
記者陳力獅\司法整理報導
司法院新聞稿表示福建高等法院昨天審理98年度上訴字第8號被告王再生(現為金門縣議會議長,行為時係金門縣議會議員)被訴違反公共危險罪案件一案。
經福建高等法院合議庭調查結果,認為檢察官起訴之證據均無從證明被告王再生確有違反刑法第185條第1項之損壞陸路致生往來危險罪犯行,故將原判決論處被告罪刑部分撤銷,改諭知被告為無罪之判決。
其理由經過如下:本件檢察官原起訴被告王再生違反刑法第185條第1項之損壞陸路致生往來危險罪,嗣經原審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於98年4月10日以97年度訴字第35號刑事判決被告王再生損壞陸路致生往來之危險,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仟元折算1日。資料來源奇摩相片參考與本則新聞無關。
被告王再生不服原審判決提起上訴福建高等法院。本案經本院合議庭調查審理結果,認檢察官所提出之人證與物證均無從證明被告王再生確有違反刑法第185條第1項之損壞陸路致生往來危險罪,經核無從證明被告有損壞道路致生公共危險之主觀犯意,在客觀上亦無法證明被告確有致生公眾往來危險之情事,核與刑法第185條第1項之損壞陸路致生往來危險罪之犯罪構成要件均有未合。福建高等法院合議庭認本件檢察官之舉證無從證明被告確犯有違反刑法第185條第1項之損壞陸路致生往來危險罪之犯行,自應諭知被告為無罪之判決。
依據福建高等法院指出本件被告否認有檢察官起訴之上開損壞陸路致生往來危險罪犯行,對於原審判處罪刑不服提起上訴。本院合議庭經調查結果,認被告上訴有理由,爰將原判決撤銷,改諭知被告為無罪之判決,以期適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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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偵九隊從偵破網路詐欺資料大本營
記者陳力獅\全國警政報導
刑事局遏制網路詐騙犯罪,殲滅網路拍賣詐騙大本營,近年來網路交易行為熱絡,網路拍賣詐欺案件發生件數越來越多,刑事局偵九隊從偵破網路詐欺資料分析發現,有43%以上網拍詐欺案件來自於藏身湖北省-以羅世剛為首之犯罪集團。
該集團分工明確,在武漢設立「武漢得意網」(www.dey100.com),對外以「三合世紀貿易公司」』為幌子,以合法掩護非法;實際從事詐騙台灣民眾之網拍詐欺集團。為了遏制網路詐騙犯罪持續發生,刑事局局長林德華特別指示偵九隊加入本次兩岸打擊詐騙大行動,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整體作戰之力量,一舉殲滅網路拍賣詐騙大本營。資料來源奇摩相片參考與本則新聞無關。
因此本案緣於偵九隊於98年12月破獲以犯罪嫌疑人簡XX為首之網拍詐騙集團,經查簡XX網拍詐騙集團係透過大陸同夥上網刊登商品,並將電話設定轉接至大陸機房,由大陸同夥負責接聽,誤導被害人以為賣家係臺灣人,待取得被害人匯款後,由簡XX網拍詐騙集團負責提領贓款,同時簡XX網拍詐騙集團亦以假應徵工作刊登分類廣告,向不知情之被害人詐騙存摺、提款卡及提款卡密碼,用以作為詐騙人頭帳戶,案經專案小組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呂建興指揮偵辦,持續數月進行深入追查,分析簡XX網拍詐騙集團之犯罪模式,發現該詐騙集團幕後首腦實係藏匿於大陸之犯罪嫌疑人羅XX,由羅嫌進行遙控指揮在臺多個車手集團進行網拍詐騙,在將羅嫌涉案之相關資訊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機制,提供予陸方進行後續追查後,今年7月陸續接獲陸方傳真犯罪嫌疑人羅XX等為首之網拍詐騙集團相關資料,確認該犯罪集團之大本營位於大陸武漢市,並掌握犯罪嫌疑人羅XX為首之網拍詐騙集團組成成員及犯罪據點,本次查緝行動也拘捕該網拍詐騙集團嫌犯共33名(其中我方3名,陸方30名),查扣電腦、主機等贓證物。
刑事局偵九隊偵查該集團主要犯罪手法有二:刊登拍賣商品佯稱出貨卻未出貨,誘騙被害人匯款。佯稱被害人匯款有誤,誘騙至ATM操作匯款詐騙。
該犯罪集團中陸方共犯主要係負責提供拍賣帳號、上網刊登商品、與被害人聊天、回答被害人之提問等,臺灣共犯主要係負責收購人頭帳戶、人頭電話及提領贓款等,贓款則透過兩岸地下匯兌管道進行金流互通,藉以規避正常之匯兌管制措施。另偵辦人員也發現該犯罪集團衍生出新的網拍詐騙手法,即被害人在網拍購物得標後,犯罪集團取得被害人之住址資料,再派遣集團成員以變裝方式假冒成知名宅配公司之宅配人員,將被害人於網路上得標購買之商品,事先調包成不值錢之物品,例如肥皂及CD盒等,以貨到付款方式直接取得被害人金錢,不需要再等待被害人匯款及提領贓款之過程,減少被警方緝獲之風險並縮短網拍詐騙流程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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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政府明年擬花費32.5億元擴大慶祝國慶?
記者陳力獅\轉述民進黨報導
馬政府明年擬花費32.5億元擴大慶祝國慶,民進黨發言人蔡其昌說,國民黨執政兩年多,政府新增舉債1.3兆元,財政惡化加劇下,貧富差距也創新高,如今打算花32億慶祝國慶,與人民的生活感受落差太大,尤其馬總統對外放任中華民國主權被踐踏,對內卻擬花大錢慶祝國慶,讓人感到非常荒謬、錯亂。資料來源奇摩相片參考與本則新聞無關。
蔡其昌強調,馬政府執政下,中華民國的主權不斷遭到矮化,譬如對岸用「胡六點」否定我國主權,馬政府不回應也不吭聲,陳雲林來台時,竟然下令沒收中華民國國旗,馬總統被對方視為「區長」,他也不表示抗議。國民黨對外任令中華民國遭人踐踏,讓中華民國快要從地球消失,如今為了對支持者做內部行銷,竟要擴大辦理國慶,讓人感覺非常荒謬和錯亂。
蔡其昌說,內政府日前發佈統計說,國內貧窮家庭戶數比去年增加2.6萬人;主計處也發佈統計稱,去年所得前20%與後20%級距的貧富差距升至8.2倍,紀錄創新高。過去兩年,國人平均收入和勞工實質薪資下降,收得較低的20%家庭,甚至每年要透支3萬餘元,台灣社會一片哀鴻遍野,馬政府卻一副自我感覺良好。
蔡其昌說,相關數字顯示貧富差距問題嚴重,馬政府為何還要花那麼多錢辦國慶?對人民雪上加霜的是,馬政府短短不到三年新增舉債1.3兆元,1.3兆約等同於民進黨執政八年的新增舉債,何況當時民進黨一方面是處理前朝爛帳,另一方面是為「921」重建和「SARS」特別預算,否則2003至2008年,民進黨都盡力維持收支平衡,不讓舉債繼續增加。
蔡其昌認為,國民黨放任財政惡化加劇、貧富差距急速擴大,人民的真實感受如何可想而知。他還說,民進黨不反對辦國慶活動,尤其這兩年來中國高官絡繹不絕來台,如果國民黨真的在乎中華民國、真心要慶祝建國百年,那就邀請中國高層官員一同來慶祝,相信這樣人民的感受才更真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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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警察破獲竹聯幫討債集團
記者陳力獅\全國警政報導
打擊犯罪是全民責任,犯罪嫌疑人羅X琳(竹聯幫梅花堂堂主),夥同吳X平、吳X河、徐X謙、張X新、王X億、黃X鳴、邱X鈞、劉X吉、黃X誠、王X正、陳X璟、張X義等13人共組「竹聯幫梅花堂」,該組織犯罪集團自95年8月開始以台北縣新莊市中原路上某一帳務管理公司地址為堂口,聚集幫派成員組成暴力討債、工程圍標、工程圍事、地下錢莊、販毒等組織犯罪集團,而犯嫌羅X琳為本案竹聯幫梅花堂之首惡,涉嫌操縱、指揮「竹聯幫梅花堂」犯罪組織成員從事下列不法犯罪行為:資料來源奇摩相片參考與本則新聞無關。
犯嫌羅X琳為處理工程圍標相關事宜,指揮旗下幫派成員至有意願參加招標的廠商之營業處所及負責人住處以「不可參加某工程之招標,否則就吃子彈」、「聽話的可以分到湯圓」等言語恐嚇參加招標的廠商之負責人及員工,當中多家廠商知道係竹聯幫梅花堂介入圍標時,立即打退堂鼓,待大部分正常廠商均不願意參與招標時,該集團再以自己所成立之人頭公司以約定價格參與招標,以獲取暴利。
負責替工程公司、地下錢莊、建設公司、個體戶執行暴力討債,若被害人無法償還債務,該集團會先以「走出來要把他腿打斷」、「今天不要想活著走出殯儀館」、「我犯殺人案,在監獄關了十幾年最近才出來!我也沒差你這條!你快還!不然殺了你!」、「我等下就去給他開槍」、「吃子彈」等言語恐嚇被害人,再進一步以潑漆、灌膠、張貼恐嚇紙條等方式恐嚇被害人,若被害人仍不願意還錢,該集團會持棍棒毆打被害人或持槍械恐嚇被害人還債,導致被害人因心生畏懼且在迫於無奈狀況下,償還欠款款項。
該組織犯罪集團為增加其幫派收入及饌養小弟,由羅X琳指示幫內成員透過特定管道於大臺北地區,負責販賣安非他命、搖頭丸、K他命等毒品,以獲取暴利。
該集團強迫被害人償還欠款款項,導致被害人因心生畏懼而償還該暴力討債集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利息,該集團成員以上述手法賺取幫派收入,獲取暴利,造成被害人及其家人間極度不安,復因懼怕渠等惡勢力及恐遭被報復而不敢報案,對民眾生命財產造成極大之危害。
案經被害人至本局報案,經製作被害人筆錄及蒐集相關事證後向臺灣扁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報請黃檢察官祿芳指揮偵辦。
刑事局偵一隊會同臺北市松山分局偵查隊、文山二分局偵查隊等單位,持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搜索票至臺北縣地區執行搜索,當場查獲本票、支票、討債委託書、白布條、冥紙、安非他命、吸食器、帳冊、行動電話、存摺、記事本等證物,且當場拘提犯罪嫌疑人羅X琳等13人,並將上述犯罪嫌疑人以涉嫌組織犯罪、強盜、恐嚇取財、妨害自由、傷害、毒品等罪嫌解送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由於該暴力組織集團持續以黑道暴力恐嚇方式繼續向被害人暴力恐嚇討債及放高貸,請曾經遭該集團暴力討債之民眾踴躍指認(聯絡單位:刑事警察局偵一隊二組,聯絡電話:02-27674463)。專案小組將再就所掌握之證據擴大偵辦,持續追緝未到案之集團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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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治安最壞在彰縣社頭鄉社頭村人心惶惶?
查獲警政署核定之「治平專案」
記者陳力獅\全國警政報導
彰化縣社頭鄉社頭村強化治安,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地方惡霸依據嘉義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局偵八隊五組、屏東縣警察局於19、20日破獲一起以「公司化」經營之大型地下錢莊,查獲警政署核定之「治平專案」對象吳X原(61年次),並同步於嘉義縣市、高雄縣市、屏東縣地區同步搜索18處所、拘提共犯11人到案,查扣新台幣330萬元、點鈔機2台、支票45張、商業本票、行動電話手機11支、高爾夫球桿、鋁棒等證物,案正持續擴大追查中。資料來源奇摩相片參考與本則新聞無關。
據調查本案檢肅對象吳X原,於97年間為北部治平對象陳某身邊小弟,為陳某經營之地下錢莊要角,於98年02月間遭查獲以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移送,吳嫌並不以此為誡,返回南部地區重起爐灶,成立「南部分公司」並擔任負責人,此次吳嫌已有被查獲之經驗,犯罪技巧已大幅度升級,頻繁更換人頭電話及公司經營處所,藉以規避警方查緝,惟法網恢恢,天理昭昭,仍舊為警方查獲。該集團係結合嘉義、台南、高雄、屏東等地成員,從事俗稱「日仔會」、「公司行號票貼」等中大型地下錢莊及網路簽賭及為他人逼討債務等之非法行業,被害人遍及南部各縣市,警方於19日凌晨起展開跨縣、市聯合查緝行動,同步執行18處所之搜索,拘提12名犯罪集團主嫌及成員到案,現仍持續擴大清查被害人中。
該犯罪集團遭查獲時,公司內設備俱全,有「員工住宿房間」、辦公設備、電腦及暴力討債所需棍棒、球桿、球棍等,且竟備有兩台專業型點鈔機及現金新台幣330萬元,可見營業規模及現金流通情形並非一般個體戶地下錢莊所能比擬。另發現該非法公司除刊登報紙分類廣告,自稱「王小姐」公司,以女性經營為幌子鬆馳民眾戒心,招攬急需用錢之民眾借貸,更主動出擊,收集上萬筆民眾聯絡電話資料,每日由女性員工撥打電話進行拜訪拉客,於查扣證物中即發現有一大箱之「電話門號撥打查詢紀錄表」,上面即有紀錄電話訪問拉客之情形,記載受訪民眾經濟狀況及評估是否容易上勾借款,需不需要再度電訪等情事,可謂無所不用其極,利用人性需錢孔急的弱點,陷人前來借貸。本案有被害人僅以支票借款新台幣60萬元,卻遭該集團強行搬走每台價值新台幣6萬元之營業用點歌機約15至17台抵債,並需支付尾款20萬元,總計約支付價值新台幣120萬元為借款總額之兩倍,該筆債務才算抵銷。另有經營工廠之被害人被押至工廠遭強行搬走廠內之馬達、機械、銅鐵等高價物品,被集團成員以賤價變賣抵債,更有被害人因無力償還債務遭暴力討債,以致被迫替該集團收帳以折抵債務,更有多起其他遭控制行動或毆打恐嚇逼債之被害事實,因被害人數眾多,扣案證物經清查結果即有上千筆之被害人資料,目前聯合專案小組仍持續傳喚通知被害人到案說明中。
嘉義縣警察局表示,民眾需錢應循正當合法管道借貸,不應聽信報紙刊登自稱「合法經營」、「政府立案」之分類小廣告,以免掉入地下錢莊之陷阱,深陷利滾利之萬丈深淵,使自己及家人親友遭受暴力討債之威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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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破獲外籍詐欺取財集團
記者陳力獅\全國警政報導
臺中市犯嫌自稱奈及利亞籍人士NDURUEIKEXXXXXX(真實身分待確認),與真實姓名年籍、國籍不詳、二以上成年人所組成之詐欺取財集團,共同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犯意聯絡,涉嫌於99年8月18日在臺中市西區臺中港路一段257號(全國大飯店),先由不詳真實年籍自稱:『英軍參謀總長大衛李查士』之男子於99年3月15日起,在電腦網際網路SKYPE即時聊天系統與被害人何X珍熟識,再誘使被害人匯款美金共9800元整之財物。資料來源奇摩相片參考與本則新聞無關。
另再由不詳真實年籍自稱:『傑佛森』男子以電信門號0970-440221撥打被害人聯繫,以收取自稱:『英軍參謀總長大衛李查士』之男子所交付之包裹為餌,欲誘使被害人支付美金約1萬7千元整而約定見面,適時即由犯嫌NDURUEIKEXXXX出面實施詐術手段欲詐騙被害人,案經本分局民權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派員埋伏於全國大飯店當場查獲,並起獲與之不相關證件、金融VISA卡暨手機2支(含門號0989-426673、0938-203427)等證物,全案帶回偵辦。
據了解,犯嫌NDURUE IKE XXXXX矢口否認上情,且辯稱:「我是來臺中跟COSMOSRU,接洽輪胎生意」等云云,犯嫌NDURUE IKEXXXXX藉外籍人士,亦不願配合調查,查驗真實身份困難,且聯繫相關單位仍無法證實,本案已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臺中市警方再次呼籲,詐騙手法不斷翻新,亦不斷由本國人士擴及至外籍人士參與詐騙,遇可疑或顯與生活常識顯不相當之手法,皆應以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系統查詢,以防被騙損失財物,並籲請如有遭上記相關詐騙手法詐騙得逞之民眾,盡速與臺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偵查隊聯繫。
另外,犯罪嫌疑人林X學(天道盟太陽會中山分會會長),夥同陳X偉、林X憲、簡X杰、翁X杰、王X民等人共組「天道盟太陽會中山分會」,該組織犯罪集團自98年8月開始以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上某一酒店經紀公司地址為堂口,聚集幫派成員組成暴力討債、酒店圍事、販毒犯罪、仙人跳暴力恐嚇取財集團,而犯嫌林X學為本案天道盟太陽會中山分會之首惡,涉嫌操縱、指揮「天道盟太陽會中山分會」犯罪組織成員從事下列不法犯罪行為:
最後,犯嫌林X學為處理渠幫派內成員遭其他幫派成員毆打之相關事宜,指揮旗下幫派成員至臺北市東區某家酒店與其他幫派成員進行談判,林X學為張顯渠幫派實力及組織規模,竟持鋁棒、鐵條、空酒罐、木棍及桌椅等凶器毆打其他幫派成員,導致其他幫派成員身受重傷,目前有一位被害人已經成為植物人。
負責替地下錢莊、酒店、個體戶執行暴力討債,若被害人無法償還債務,該集團會先以「小心一點、不然要讓你們不能開店」、「把你抓走」、「我等下就去給他開槍」、「吃子彈」等言語恐嚇被害人,再進一步以潑漆、灌膠、張貼恐嚇紙條等方式恐嚇被害人,若被害人仍不願意還錢,該集團會持棍棒毆打被害人恐嚇被害人還債,再逼迫被害人聯絡親友代為籌錢償還欠債之債款,導致被害人因心生畏懼且在迫於無奈狀況下,償還欠款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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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破獲1名何姓男子
暗中媒介店內小姐與男打手槍
記者陳力獅\全國警政報導
台中市警第一分局破獲1名何姓男子經營的小吃店內,暗中媒介店內小姐與男客從事俗稱「打手槍」的半套性交易,第一分局大誠所日前接獲民眾檢舉後,經過多日的探訪查察,在15日晚間持台中地方法院搜索票前往,當場查獲1男1女於包廂內從事半套性交易,於是將一干人等帶回,並在警訊後將何姓男子依法送辦。資料來源奇摩相片參考與本則新聞無關。
台中市警第一分局大誠所所長賴明豐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指稱轄區內民族路上「春風小吃部」平日有在經營色情性交易,提供半套性服務之情事,賴所長得知之後致為重視,立即指派所內巡佐李明宜率員前往探訪查緝,經李巡佐率員前往店外多日探訪查察後,發現每日均有不特定男子進入該店內消費,且均與店內小姐1對1共處一室內,研判應是有在從事媒介色情性交易之情事,於是搜集齊全相關證據後,在15日向台中地方法院申請搜索票,並於同(15)日晚間18時許,由李巡佐率員前往,並向櫃臺負責人員出示證件及搜索票後進入搜索,當場在其中一間包廂內發現共處1室的小姐及男客,以及使用過的保險套丟於垃圾桶內,於是將現場一干人等帶回分駐所內偵訊。
經警方將該店一干人等帶回之後,該間包廂內的男女均坦承於包廂內從事俗稱「打手槍」的半套性交易,而該店當時正於櫃臺的實際負責人何X岩(51歲、服務業)亦於警訊中坦承犯行不諱,因警方查獲犯罪事證屬實,全案警方則在警訊後,將何嫌依違反妨害風化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為貫徹行政院「加強查處非法偽藥」專案,本局偵二隊(一組)會同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偵查隊,加強查緝偽藥販賣商;專案小組接獲情資,有不肖人士利用暑假期間大量製造金蒼蠅(俗稱強姦藥水),販售予全國各大夜店危害少女,專案小組對此情資認為非常重大且危害社會治安甚鉅,立即佈線查緝。
經循線追出王XX涉嫌重大,隨即趕赴位於臺中市西屯區四川路之住處查緝,並遇王嫌?金蒼蠅藥水出門託運之際,專案小組見機不可失,上前逮捕王嫌並隨即返回家中起獲金蒼蠅藥水成品(10CC裝計330瓶)、半成品(3000CC)及裝填器具一批,經警方當場以毒品檢驗劑,檢測出該批藥水內含有甲基安非他命成份。
據王嫌供稱所持有之金蒼蠅藥水,係以數萬元購入約3000CC量後,再由渠夫妻二人於住處裝填於小瓶(10CC)內,再以新台幣2000元的價格販售給不特定人士牟利,王嫌供稱該金蒼蠅藥水喝了之後對女孩有迷幻、激情用途,於暑假期間大獲夜店人士喜愛,至今獲利數十萬元。
警方在此呼籲社會大眾女子於夜店或與不明人士相聚之時,千萬不要喝不明飲料並隨時保持飲料不離眼線習慣,尤其暑假期間青少年在外更要小心週邊不明人士,以免遭人滲入不明藥水,警方將深入追查其偽藥來源,並追查有無其他共犯或不法刑案,為打擊販售不法偽藥犯罪,警方將持續加強取締,嚇阻不法分子氣燄,以維護全民身體健康,並宣(教)導民眾,凡來歷不明之藥品,必定係偽藥,應拒絕購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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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破獲少年廖姓槍擊犯
記者陳力獅\全國警政報導
刑事局破獲少年廖XX於去(98)年1月19日18時,涉嫌在臺中市南屯區惠文路658號黨主席餐廳後門,持制式手槍連續槍擊被害人趙XX共9槍,致被害人胸部等5處中彈受傷。臺中市警察局報請警政署刊登「要案查(協)尋專刊」加強查尋。資料來源奇摩相片參考與本則新聞無關。
依據查捕逃犯及要案通報相關作業規定,認為廖嫌有危害不特定社會法益之可能,應積極查尋到案,且符合通報規定,因此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站,發布要案查(協)尋。廖姓少年另經臺中地方法院於99年4月9日以中院彥少尋字第31號人未遂案發布協尋。
警政署要案查緝(協尋)專刊,係針對相關特殊及重大案件逃匿對象查緝(尋)之通報,行之已久,著有成效,具保障人民人身安全之功能。少年廖XX涉嫌槍擊案經媒體大幅報導後,引發相關爭議,同時考量保護少年之相關法令規定實施,本署認應就少年保密部份審慎處理,因此於99年6月16日將廖姓少年相關刊登查尋資料撤除,並全面檢視刊登網頁,有無類似少年個案被刊載情事,業已處理完竣。
警政署為提供警察同仁偵辦各類刑案及查捕逃犯之需求,已完整建構刑案知識庫及相關犯罪資訊系統,供全體警察同仁查詢運用,該查詢系統僅供警察機關內部使用,因此本案協尋少年是否刊登協尋專刊,並不影響警察同仁偵辦刑案、查緝逃犯及查詢相關刑案資料之勤務需求。
有關今日媒體披露兒童局函文1節,對於未成年涉犯重大刑案是否予以公佈通報查緝,本署已在該局來文之前檢討修正,並將少年廖XX資料撤除。惟日後針對類似少年個案嫌犯,如持續對不特定對象實施重大危害,是否應就保護公共利益加以審酌,將建請權責機關邀集學者專家及相關單位,就上情審慎研議尋求共識。
另外,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刑事警察局偵二隊與桃園縣警察局少年隊、中壢分局、蘆竹分局於今(12)日破獲綽號「菁姐」之大陸籍女子,涉嫌經營未年少女應召站,並拘提及逮捕應召站負責人、馬伕、與未成年少女交易之嫖客共9人。
刑事局於九十八年底獲報「菁姐」應召站有從事仲介未成年少女賣淫之情事後,隨即報請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偵辦。專案小組蒐證發現,「菁姐」原係大陸籍女子,在民國91年嫁至台灣後,先後與2名台灣男子結婚。該應召站旗下有綽號「阿欽」、「阿東」、「神經病」、「大哥」等馬伕,其中綽號「神經病」之馬伕即為「菁姐」第2任丈夫。其旗下共有花名「葳葳」、「小靖」、「菲菲」、「小安」、「小林」、「小惠」等10餘名應召小姐在該應召站工作接客,且其中多人為未成年。
因此該應召站係由「菁姐」自營,平時「菁姐」負責叩客並與客人約定時間、旅館、房號,再指揮馬伕載送旗下小姐至客人指定之地點。「菁姐」係以「青蘋果」作為未成年少女之代號,傳送簡訊予男客,作風囂張。由於目前時值暑期期間,學生多兼差打工以賺取生活及學費補貼,在此特別呼籲各家長,能多注意關心家中學子,以免遭人利用、誤入歧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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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破獲臺日販運安非他命毒品集團
記者陳力獅\全國警政整理報導
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於昨日下午會同桃園縣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偵查隊及憲兵司令部(桃園憲兵隊、士林憲兵隊)等單位於桃園國際機場二期航站出境大廳,偵破以毒品通緝犯楊X進為首之臺日販運安非他命毒品集團,當場逮捕含楊嫌在內之成員林X淵、謝X賢及以「塞肛門」方式運輸安非他命毒球前往日本販售之運毒車手李X益、黃X銘及張X君等共6人,經將李、黃、張3嫌帶往桃園敏盛醫院灌腸,自渠等3嫌身體內起出安非他命毒球共9顆,總毛重約559.5公克。資料來源奇摩相片參考與本則新聞無關。
毒品通緝犯楊X進係販運毒品常業犯,前於96年間因涉嫌販運海洛因毒品案,為士林地方法院判處15年重刑後,開始逃亡而被通緝,通緝時效到146年6月。
楊嫌逃亡期間,刻意隱瞞身分,躲藏在臺北縣石碇山區,與謝、林2嫌共組跨國販毒集團,不定時更換人頭電話操控毒品販運,吸收與渠年紀相仿且生活困頓的李、吳、林、丁黃、蔡、楊及劉等5男2女擔任車手,再透過這些老車手往下吸收不務正業經濟拮据的黃、張、羅、周等2男2女的年輕車手,利用冬天時穿著衣服較多,以每次運輸數量多寡,分別支付5萬至20萬不等的代價,將毒品綁在上半身衣服內及於夏天時以每球3萬元的代價,將毒品包成球狀塞入肛門等不同方式,誘使經濟狀況不佳的老少車手抱著僥倖心態,鋌而走險,為渠等運輸毒品進入日本,並安排曾任職導遊及熟悉東京地區毒品市場需求之林○淵負責全程監視與帶領車手搭機出境,圖牟鉅額不法利益。
警方於楊嫌躲藏於石碇山上的住處,起出渠自行設計包裝試塞肛門的樣品毒球12顆,渠為能順利將安毒運入日本,一律要求車手在出發前幾天,必須試塞3-4顆,時間長達5-6個小時之久,以便測試車手的忍耐度,楊嫌自製樣品毒球,供車手試塞,已為緝毒案件首見,另該集團以塞肛門方式運毒,亦為臺日間販運毒品集團今年來之首宗案件。
運毒車手李、黃、張3嫌,其中李、黃2嫌並無固定收入,係為償還債務,鋌而走險,另張女領有殘障手冊,與黃嫌是男女朋友關係,因不忍心看黃嫌為錢操煩,基於愛意,遂加入參與運毒。渠等3人均已於出境當天,先行自楊嫌處收到前金各9萬日幣(約合新台幣3萬元),張女為能快速取得剩餘的應得款項,幫黃嫌分擔壓力,還自行攜帶4球「人生浣腸」的通腸劑,準備在抵達日本後,與黃嫌一起取出安毒交貨,未料為警查獲,懊悔不已。
臺日警方共同聯手打擊跨國販毒集團,今(99)年以來,估計已逮捕包含主嫌在內之成員約達60餘人,兩國共同起獲之安毒總毛重計估約近25公斤,在在顯示兩國警方聯手緝毒的努力與肅毒的決心,將更加緊實而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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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姓老闆娘以檳榔攤掩護,涉嫌販毒抵賭債
記者陳力獅\全國警政報導
臺中市方姓檳榔攤老闆娘以檳榔攤掩護,涉嫌販毒抵賭債,並供毒給小她陳姓男友吸食,警方於(8)月8日晚上將他逮捕,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法辦。
臺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協和派出所員警在本(8)月8日晚上5時,查獲一名林姓男子持有一級毒品海洛因,經他表示所有毒品均係他先以打電話說暗號,以「檳榔」代表「海洛因」,隨後到臺中市北屯區環中路旁一家檳榔攤向方姓老闆娘以500元購買一包重0.2公克海洛因。資料來源奇摩相片參考與本則新聞無關。
警方調查,綽號「阿姨」、「姊姊」的方姓女子,家境不寬裕,警方8日晚上循線在她家查獲毒品及吸食器,方姓老闆娘告訴警方,她因積欠綽號「阿通」男子7萬元賭債,靠老公送水、她賣檳榔所賺的錢根本無法清償,阿通要她賣海洛因還債,並提供安非他命供她吸食,她才在利誘下投入販賣工作。
警方除擴大追查毒品來源名並呼籲:結交朋友應慎重,誤交損友終身受害,並勿為好奇或輕信使用或販賣毒品,否則將陷入毒品深淵中難以自拔,亦勿忽視政府強力掃蕩毒品犯罪之決心。
因此彰化縣員林警分局東山派出所員警於99年8月10日10時50分許,在員林鎮員東路(炭烤店)前,查獲犯嫌柯X田(男、68歲、無業),查有刑案資料,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涉嫌於上述時間、地點,趁四下無人之際,涉嫌以徒手方式竊取林姓告訴代理人看管之碳烤店內不?鋼碗槽1座(價值新台幣1500元),得逞後以重機車欲載離現場之際,適逢員林警分局東山派出所員警發現可疑,並當場欄查後查緝到案,警訊中柯嫌坦承犯行不諱,全案員林警分局依刑法第320條第1項竊盜罪嫌移送偵辦。
彰化縣員林警察分局於99年1-6月「關懷中低收入獨居老人及弱勢族群」,經評核全縣8個分局第1名。為響應內政部關懷弱勢族群方案,於勤區查察勤務期間全面推動協助「關懷中低收入、獨居老人及弱勢族群」工作,針對警方的協助失蹤、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其他原因無法工作或其他重大事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等。
因此急難事由民眾,協助其申請「馬上關懷」急難救助金。另對未符合急難救助要件,但生活仍極為困難之中低收入、獨居老人及弱勢族群,員林分局要求轄內各派出所警勤區員警全面予以訪視及關懷,並代為轉介社福單位。除了社福單位及民間慈善團體定期會前往關心之外,往往他們會成為被社會遺忘的一群,自員林分局分局長莊震上任以來,在關懷轄內弱勢族群工作上,除了平日警勤區員警的關懷訪視,更創新推動由員林分局民防、義警、守望相助隊隊員結合慈濟功德會併同前往慰問措施,希望藉此能呼籲大眾發揮愛心,在社會的角落還有許多人亟需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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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破獲翁XX等12人顯微鏡刮刮樂暴利
記者陳力獅\全國警政報導
臺灣彩券公司(中國信託公司子公司)於今(99)年6月份,接獲臺北地區經銷商反映,公司原本以票面價格9成委託各金融機構發行之刮刮樂彩券,市面上卻有部分經銷商以票面價之8.8折販賣「不連號、不完整本」彩券。資料來源奇摩相片參考與本則新聞無關。
台彩公司認為此價格並不合理,經透過管道向經銷商取得低於發行價格之刮刮樂彩券100張,送請彩券印製廠-加拿大印製商「Pollard」公司檢驗,經印製商「Pollard」公司確認送驗刮刮樂彩券確遭微刮破壞,因而向本局報案,請求追究不法集團犯行。刑事局受理後認為刮樂彩券,係政府委託台彩公司發行,該起微刮破壞行為,不僅損害台彩公司商譽、彩券經銷商及民眾權益,且嚴重破壞政府威信及民眾對彩券公信力,所以局長林德華,立即指示偵七隊隊長鄧學鑫成立專案小組,務求在最短期限內偵破該刮刮樂彩券微刮詐欺集團案。隊長鄧學鑫立即指示組長吳東文成立專案小組全力偵辦。
政府自民國91年起由財政部主管發行公益彩券(官方名稱為「中華民國公益彩券」),91年起至95年由台北銀行(合併後更名為台北富邦銀行)發行,遊戲類別有電腦型與立即型兩種;民國96之後由中國信託取得7年經營權,中國信託金控另成立子公司「台灣彩券股份有限公司」專司彩券之發行,台灣彩券公司發行之立即型刮刮樂彩券,委請具有50年印製經驗,ISO9001、2000品質認證,客戶遍及全球超過45個彩券局(包含美國21個、6個、國際21個)加拿大「Pollard」公司負責。據該印製廠書面報告指出,台彩公司送驗疑遭破壞之刮刮樂彩券,確為微刮(micro
scratch)事件,微刮之群聚位置在經銷商認證碼分布區上,該微刮集團集團非常了解該公司彩券agent
code(經銷商認證碼)分布的位置,且擁有精密微刮工具與高倍數放大鏡設備,另據印製廠安全主管表示,「在他21年經驗裡,第一次看到如此精密的微刮手法。」
案經專案小組與台灣彩券公司「風險管理部」人員進行討論,鎖定台北縣、市幾家可疑之電腦型(投注站)及立即型(刮刮樂彩券)經銷商負責人進行調查,並兵分多路進行多日之埋伏、跟監,發現台北市萬華區貴陽街某立即型經銷商華X成之大陸籍太太陳X群,涉嫌轉賣票面88折之不連號刮刮樂彩券(正常為票面9折價,且為連號以塑膠套密封完整)給臺北縣永和市某電腦型經銷商,為取得證據,跟監人員立即買下該批價格不合理之100張彩券,送請刑事警察局鑑識科鑑驗,證實陳X群所轉賣之刮刮樂彩券確遭高精密之工具或儀器微刮過,為求慎重,立即向台彩公司取得該100張彩券批購商資料比對批購者同為陳X群,且發現原本連號之彩券,缺號部分(疑為嫌犯過濾、截留)之彩券中獎率高達86%,與原本每期僅有25至35%之中獎率(中獎率每期不同),有明顯之差別,全案急轉直下,遂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日股檢察官賴淑芬指揮偵辦,全面擴大追查犯罪集團成員身分及不法事證。
經專案小組二個月餘調查、蒐證,發現該微刮詐欺集團係以嫌犯翁X庸、余X華夫婦及二妹翁X英、外甥洪X?等人為首,犯罪手法係透過自營之經銷商及下游立即型彩券經銷商「鄭X鳳、林X泉、莊X龍、陳X群、華X成、蘇X益、林X蓮、高X明」等人,向台彩公司各營業據點批購取得彩券後,交由翁X英、余X華等人,以精細工具微刮彩券,藉以過濾較高額中獎彩券後,再將其餘彩券湊成不完整本(不連號),以低於批購價格銷售北部地區下游40多家經銷商或個人,並由翁X庸負責收送尚未微刮及已微刮之彩券,另嫌犯翁00並透過兒子洪00經營彩券行販賣微刮彩券詐騙購買民眾。專案小組見事證明確、時機成熟,於99年8月11日在臺灣臺北地檢署日股檢察官賴淑芬指揮下,與警政署電信警察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察文山二分局、台北縣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等單位,兵分多路,共同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及檢察署核發之拘票、搜索票,於臺北縣、市展開大規模之同步拘提、搜索行動,除將嫌犯翁XX等12人拘提到案外,並搜索台北縣永和市國光路「財X發彩券行」、台北市士林區忠義街「寶X投注站」,傳訊台北市士林區「飛X發」投注站等17經銷商查證,於翁00、余00住處當場起獲微刮工具-顯微鏡及自製細針及微刮過彩券一大批,詢據翁、余等12嫌稱約從3、4年前,開始從事微刮過濾刮刮樂彩券,再將彩券賺賣下游經銷商,牟取不法暴利。翁嫌等人於詢問後,除依違反刑法詐欺罪嫌解送臺北地檢署偵辦外,警方並將持續擴大清查曾向該詐欺集團批購微刮彩券之下游經銷商涉案情形及追查被害人。
據台彩公司人員表示,購買刮刮樂民眾,只要以強光照刮刮樂彩券背面,如呈現多群落透光現象,可向台彩公司反映。政府委託台彩公司發行之公益彩券,目的在增進社會福利,照顧弱勢族群,協助弱勢同胞就業、改善就業環境,讓社會更溫馨祥和,並在民眾付出愛心購買彩券同時,可增加生活娛樂,也許更可成為高額彩金的幸運兒,惟少數之投機份子,卻不思正途從事彩券微刮破壞之犯罪行為,嚴重政府發行公益彩券之美意。警方除呼籲曾向該彩券微刮詐欺集團購買彩券而遭詐騙之經銷商及民眾勇於出面指證外,對於想要從事不法、不勞而獲之徒,切勿挑戰及考驗政府打擊不法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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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通緝李X平毒犯
記者陳力獅\全國警政報導
刑事局破案犯罪嫌疑人李X平高職肄業後,染上毒癮多次進出監獄,97年再度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遭判刑確定後,因未到案執行而為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通緝。通緝期間李嫌苦無管道購買偽造身分證件,突發奇想開始研究電腦製圖技術,並從網路上學習製作偽造身分證件方法。
換言之,犯罪嫌疑人李X平歷時1年多研發後,成功製作出偽造身分證件,並於今(99)年4、5月間購齊相關製作工具,在臺北縣中和市租用民宅開始量產,以偽造身分證每張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偽造駕照每張5千元價格對外販售,主要銷售對象以通緝犯或應召站、酒店未成年少女為主,2個多月來已成功售出近20張偽造身分證件,獲利數十萬元。資料來源奇摩相片參考與本則新聞無關。
專案小組接獲檢舉後隨即展開調查,發現獨力經營偽造身分證件工廠的李姓嫌疑人本身即為毒品及偽造文書通緝犯,經2個多月跟監、埋伏,終於發現該工廠藏身臺北縣中和市民宅中,於99年8月9日在租屋處逮捕李嫌到案,並依法搜索渠藏身處,當場查扣電腦主機、雷射雕刻機、彩色噴墨印表機、撞針印表機、印卡機、裁紙器、護貝機、描圖光桌、偽造駕照用鋼印壓臺、偽造身份證用鋼印壓臺、臺灣蝴蝶圖檔光碟、偽造監理站圖章、雷射標籤、身份證隱形墨水圖章、偽造身分證件(身分證、駕照、健保卡)成品、半成品等證物,全案經警方詢問後送交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中。
另外,彰化縣員林警察分局偵查隊員警於99年8月9日,因受彰化地檢署詹檢察官喬偉指揮偵辦販毒案,在彰化縣鄉田中鎮,分別查獲犯嫌曾X元(男、40歲、業工)、石X松(男、28歲、業工)兩人均有刑案資料,施用毒品成性,仍不知悔改,因涉嫌販毒案件關係人到案明,兩人均坦承施用第1級毒品海洛因,並主動提供尿液檢驗,經逕送檢驗結果,尿液中可待因及嗎啡均呈陽性反應,訊據兩犯罪嫌疑人均坦承上揭犯行不諱,全案員林警分局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1項罪嫌移送偵辦。
彰化縣溪湖分局警員陳清旗,於本(8)月6日17時20分,受理民眾報案前往埔心鄉瓦北村員鹿路1段與瑤鳳路口處理交通事故,發現莊姓被害人騎乘機車被不詳之自小客車擦撞後,人車倒地受傷肇事者逃逸,莊民受傷送醫治療後,陳員立即調閱路口監視器,發現肇事車輛車牌,經查肇事者為陳X洲(28年次、埔心鄉人)通知到案後,肇事者坦承肇事未報警處理,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溪湖分局特別呼籲,駕駛人小心駕駛以確保行車安全,如發生交通事故肇事應立即下車救護傷者,並報警處理。切勿自行私了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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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要注意詐騙集團又有創新手法
記者陳力獅\全國警政報導
民眾要注意詐騙集團又有創新手法,歹徒假藉受害者友人(同學)名義發送電子郵件,並誆稱在馬來西亞遭搶,急需協助,訛詐匯款。所幸迄今未有國人受騙上當,本局近來並接獲二件民眾傳來求證之電子郵件。資料來源奇摩相片參考與本則新聞無關。
刑事局指出,99年7月7日國人徐XX獲悉一封署名其友人Steven
X之電郵表示:「因緊急前往馬國參加節目,很抱歉未通知你,目前情況很糟,現被困在馬來西亞,因在前往旅館途中遭遇攻擊搶劫,身上所有財物均被洗劫一空,目前很難找到可以上網的地方,需向你商借美金3200元支付旅館及返臺費用,我已通知駐馬代表處提供協助,惟一直無回應,非常感謝你的幫忙,回國後會儘快返還借款,請利用西聯(Western
Union)管道匯款給我(Steven X,地址: 2, Jalan Usahawan
Seksyan, Bander Melaka, Malaysia),匯款後請告知匯款控制號碼(MTCN,Money
Transfer Control Number)以便領款」。
99年7月19日,國人張XX接獲同學MEI XX電郵表示:
「很抱歉未通知你有關我緊急前往馬國參加一個節目(Empowering Youth to
Fight Racism, HIV/AIDS, Poverty and Lack of
Education)之訊息,目前我情況很糟,現被困在馬來西亞,因在旅館遭搶,身上所有財物均被洗劫一空,而且更甚者,搶匪把電話線剪掉,目前我無太多時間上網,現需向你商借美金2450元以便支付旅館及返臺費,我已通知駐馬代表處提供協助,惟一直無回應,非常感謝你的幫忙,回國後會儘快返還借款,請利用西聯(Western
Union)管道匯款給我(MEI XX,地址: 2, Jalan Usahawan
Seksyan, Bander Melaka,
Malaysia),匯款後請告知匯款控制號碼以便領款」。
據研判,上述案例應為跨國詐騙集團更新手法,利用受害者友人(或同學)在馬國旅行發生急難為餌,以人性弱點誘使被害者匯款。
目前社會型態,詐騙集團近年猖獗犯案,已造成國人財產嚴重損失與社會信任感降低,為遏阻詐騙集團囂張氣燄,我政府發動各式全民反詐騙活動,刑事局除加強偵辦各類跨境詐騙案件,破獲許多詐騙集團,並交辦駐外警察聯絡官加強與駐在國警察機關共同查緝跨國詐騙,部署跨國治安防護網絡,延伸治安前線至海外以擴大打擊詐騙犯罪。在此同時呼籲國人,遇有上述情事,宜向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165專線小心求證,切勿上當。
台北市警察局萬華分局昨(6)日破獲被害人羅先生遭詐騙集團以社會局名義騙稱老人年金被冒領,再轉接由刑事局及檢察官要求監管帳戶,詐騙交付現款美金8萬1800元(約新臺幣253萬元)之案件,並逮捕張姓犯嫌,全案依詐欺及偽造文書罪嫌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張姓犯嫌查有妨害公務、傷害等刑案資料,與其他在逃的2男1女共組詐騙集團,以假冒檢、警之方式行騙,該集團於8月4、5日連續向被害人羅先生詐騙得逞,食髓知味,於6日再次故技重施時,為被害人察覺報警,配合警方假意至犯嫌指定之銀行提款,再由本局萬華分局員警,埋伏在青年路某公車站牌前,趁張嫌欲前來取款時,當場逮捕,並起出偽造之臺中地檢署服務證及公證處文書各1份
近期因本局謝局長強力宣導動員下,各級金融機構行員,皆能在被害人提、領款時,適時進行關懷提問,一旦發覺有異,便會立即通知警方到場,攔阻被詐騙現款。本案詐騙集團為避免銀行關懷提問,乃出新招,於電話中指示,要求被害人以利息過低為由,將郵局帳戶內之現金,全數轉匯至XX銀行武昌分行,再分次領出美金交款。破案後被害人表示,轉匯帳戶及2次領款,銀行均未疑有他,未實施關懷提問,故使詐騙集團能夠得逞。
萬華分局鄭重呼籲,若有法院(法官)、檢察署(檢察官)、警察機關(警察)暨其他治安機關偵辦案件或健保單位要求監管、保管帳戶或金錢者,即為「詐騙」案件,政府任何機關絕對不會以保管或監管名義要求民眾匯款或交付金錢。
凡是利用法官、檢察官、警察或是健保單位來電表示:「涉及刑案,要凍結財產或交付保證金或監管銀行帳戶存款且不得對外洩漏,不從就羈(收)押你」,這全都是詐騙案件,請勿上當,並應立即撥打165查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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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青少年反詐騙、拒毒品、反飆車
記者陳力獅\全國警政整理報導
屏東分局警員陳信源針對7月、8月份,是青少年學校放暑假時期,許多青少年因缺乏休閒活動,容易逗留於網咖或其他不正當之場所,結交到壞朋友,或染上惡習,衍生許多社會問題,為培養青少年運動興趣,增加人際關係,激發青少年勇於挑戰的精神。資料來源奇摩相片參考與本則新聞無關。
屏東分局建國派出所與屏東台糖量販店,於8月7日於該台糖量販戶外廣場,舉辦了一場青春專案三對三籃球鬥牛賽,賽前並邀請屏東警察分局蔡清龍分局長上台致詞,除了鼓勵青少年朋友多參與戶外休閒活動,宣導青少年「反詐騙、拒毒品、反飆車」外。並不忘殷切叮嚀青少年深夜勿在外逗留等,本次參賽隊伍計有一百餘隊,成績優異者有禮券獎品,比賽分國中男子組、高中男子組、青少年女子組,雖天氣炎熱,參賽者仍全力以赴,充滿旺盛的企圖心,這是公部門與民間企業合辦的一場公益活動,本次活動在天公作美下,圓滿落幕,青少年展現出的活力與奮戰精神,令人讚賞。
其次,臺北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偵破,假檢警詐騙案件犯罪手法已是老掉牙的手法,但是民眾仍然還是被騙,本局近來連續接獲民眾遭詐騙集團以假冒醫院名義告知有人冒領醫療證明,並由自稱法院李英豪法官告知其個人資料已被詐騙集團盜辦帳戶,並要求被害人將戶內所有金額提領出交檢調人員清查,以示其清白及配合,被害人不疑有詐,隨後至金融機構提領出金錢當場交付詐騙集團份子。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165反詐騙專線本週接獲民眾電話諮詢假冒檢警機構案件多達2,189次,其次網路詐騙約100餘件,可見詐騙案件仍以假冒檢警機構為主要詐騙。
詐騙集團普遍利用民眾的善良及害怕的心態予取予求,上例即是被害人因目前正在待業中,當他聽到要將其帳戶凍結,心中隨即想到家裏即陷入困境,而還要被抓起來關,那家中的老小如何是好?在這種暨害怕又擔憂的心情之下,被害人就任由詐騙集團擺佈了。
詐騙集團的詐騙伎倆不外乎是先取得被害人的信任(核對個人資料)再來是製造恐懼(涉及刑案),接下來是取得信任性的配合(交付款項)以換取不被法院羈押的條件…等手法來詐騙民眾,本局呼籲民眾司法機關不會輕率的用傳真或要求被害人隨便到一家便利商店去收取任何公文,更不會要求被害人交付金錢或監管您的帳戶,現在的詐騙集團通常會要求民眾親自至金融機構提領大筆金額,並以現金當面交付的方式拿取被害人的金錢。
據了解,當被害人至銀行提款時還會教導被害人如何應付行員及警察的關心,同時還會告知被害人電話已遭受監聽中,如不配會即馬上派人前往抓人等恐嚇言語,讓被害人不得不配合,本局再次提醒民眾:每個受騙的民眾均有接受過員警的反詐騙宣導,然而在其心中常想:「我不會那麼容易上當的」,但是事實是,當您接獲這樣的電話時,心中會因害怕及擔憂最後被詐騙集團詐騙,最好的防制作為就是直接把電話掛斷,讓詐騙集團沒有機會騙您的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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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警局112名警員及鑑識小組講習防竊
記者陳力獅\全國警政整理報導
竊盜是除了詐騙案件之外,警察工作另一大重點,其中又以住宅竊盜是警方特別重視的案件,住宅竊盜的作案方式,是竊賊「深門踏戶」直接侵入民眾的私人住家行竊,讓民眾的隱私權受到嚴重的侵害,尤其是發生在夜間,民眾正好睡眠時間的竊案,更是讓民眾的生命安全毫無保障,深深恐懼。資料來源奇摩相片參考與本則新聞無關。
依據警察局刑警大隊統計98年雲林縣發生425件住宅竊件,破獲325件,破獲率約76.5%,雲林縣警察局何局長瞭解民眾對於安全生活環境的需求,特別指示刑警大隊延聘專業講師,於99年6月3日針對警局112名勤區警員及鑑識小組成員等基層員警辦理講習,講授防竊概念理論、防竊檢測技巧,並聘請台北保全公司、製鎖公司專業人員介紹最新的科技保全系統及製鎖技術,透過這次講習讓基層員警學習整套的防竊概念、技巧及最新的科技設備。
警察局藉由此次研習活動,訓練員警的專業技能,除了對發生住宅竊盜案件的住戶在派員勘查現場外,同時派遣防竊顧問針對該失竊戶的門、窗、鎖的防竊能力進行全面檢測,並提出改善建議供屋主參考,另外為全面提升雲林縣民眾住家的防竊能力,將由防竊顧問主動出擊,幫助民眾檢測住家的各項門、窗、鎖是否安全妥當,由點出發,進而推展為完整的線面,建構立體的安全生活環境,讓雲林縣成為一個真正幸福安全。
此外,犯罪嫌疑人詹XX、夥同犯嫌呂XX,於99年07月至99年8月2日間以竊盜所得重機車分別在台南縣新營市正義街、台南縣新營市嘉芳里嘉芳街、嘉義縣太保市中山路2段、嘉義市火車站前、嘉義市嘉雄路橋上、嘉義縣朴子市竹圍里博文街尾隨搶奪落單婦女皮包、項鍊所得財物供個人花用及購買毒品施用,案經本分局調閱路口監錄器發現其涉嫌重大,循線於99年8月3日16時41分在嘉義縣水上鄉XX汽車旅館內查緝偌案,現場並起出詹嫌持有之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毒品及涉嫌搶奪案所穿著上衣口罩,案經訊詹嫌坦承犯行不諱,另一嫌犯呂XX仍在逃中,全案依搶奪罪嫌,移送嘉義地院檢察署偵辦。
台南縣警察局案例報導,「你的手機好漂亮!」「是考第一名我媽買給我的獎品。你看,可以照相呢!」小捷得意的向小琪炫耀。路過的學姐安安也加入談話:「我也有一樣的手機,是打工賺錢買的。」小琪非常羨慕她們。
回到家,小琪興匆匆的問媽媽:「媽,如果我考第一名,可不可以買一支照相手機給我?」媽媽潑了她一盆冷水說:「家裡哪來多餘的錢?」小琪失望的走開,暗自決定:「算了!我乾脆自己去打工賺錢。」這一天,小琪遇到了安安,趕緊上前詢問:「學姐,可不可以介紹我去打工?」「你缺錢?」安安笑得很詭異。小琪誠懇的拜託:「學姐,介紹我去啦!我可以吃苦耐勞在週末打工。」
安安拗不過小琪的懇求,於是壓低噪音說:「我介紹你的工作,你可以保證不讓任何人知道嗎?」小琪猛點頭。安安說:「其實這工作很輕鬆,只要在咖啡廳陪客人唱歌,每小時就有一千六百元。有時客人開心,還會給小費呢!」小琪發覺安安說的工作並不單純,同時,也聯想到有關少女誤入色情行業的電影情節,誤導正途,提醒自己要有骨氣,從事色情是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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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支持警政署全國掃黑讓民眾更有信心
記者陳力獅\全國警政整理報導
日前臺中市發生翁奇楠被槍擊命案,引發民眾對治安敗壞之不良觀感,為有效全面淨化社會治安,展現政府維護治安決心,以爭取民眾對治安的信心,內政部警政署自6月1日起實施為期3個月的「現階段強化治安措施」專案,該專案工作計分為「掃黑」及「加強實施擴大臨檢」二部分,嘉義市在警察局規劃強力執行2個月以來,已發揮了立竿見影之成效,除有效提升見警率外,對於各類案件的發生及不法分子更能有效加以遏制,讓市民對原本治安單純的嘉義市更深具信心。資料來源奇摩相片參考與本則新聞無關。
另為貫徹暑期保護少年安全,自7月4日零時起至8月29日24時止,實施青春專案工作,於8日4日特結合嘉義市政府團隊(警察局、社會處、建設處、工務處、消防局)一級主管宣示政府執法決心,強調盡全力督導所屬貫徹政府暑期保護少年政策,由市政府編組「聯合稽查小組」配合「現階段強化治安措施」同步舉行擴大臨檢,全力執法,包括除了前述之掃黑工作外,更包含查察取締犯罪誘因場所,預防少年吸(販)毒、危險駕車、網路援交、性侵害、被幫派吸收、打工被騙等案件,此外該市將加強管理、輔導網咖業者,發起「拒毒」、「戒色」、「禁賭」等自律行動,建立清新的網咖環境,並針對八大行業及電子遊戲場加強違法(規)稽查工作。
渠唯王令麟因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併科罰金7億元;為避免被告逃亡,臺灣高等法院裁定:「被告王令麟應配合本院所派全日同行監督人員執行監控之指示,並向同行監督人員報告詳細行蹤」。臺灣高等法院要求大安分局自99年4月1日起接手執行監控,並與法務部調查局各輪班3個月。大安分局接手後,3個月以來,每天應勤人力計18人(勤務人員9人及幹部4人、分局每天24小時,每3小時編排1位督勤官、派出所每小時2人1班巡邏),計1,620人次;總計人事費用支出約達新臺幣(以下同)459萬元。另加上車輛保養、車輛油料等費用,共計約478萬元。所耗費之警力、物力,原本可投入治安工作,遏止犯罪。故無形中所耗費的社會成本,更難以估算。
警政署感謝監察院對本案之關心,且依據監察院之調查結論,臺灣高等法院對於大安分局之指揮欠缺明確法源依據,況且,同行監督僅在被告周邊監控,如果有心計畫逃匿,勤務人員仍難以防止,若發生脫逃事件,對政府形象將造成莫大傷害。希望高等院法考量訴訟程序冗長,國家所耗費之成本將不止於此,而能重新擬定適當措施。
有關外界迭有批評本案執行員警淪為私人保鑣之言論,臺灣高等法院係大安分局對於王令麟之監控,雖目的在於防止被告逃匿,以利訴訟程序之進行,惟社會大眾甚難接受如此說法。畢竟,警察之本職,應係全力投入治安、交通工作。
刑事局偵六隊五組於今年1月間接獲線報,指稱臺中縣太平地區出現以專門吸收七年級生,從事八家將為掩護、暗中進行電信詐騙之不法集團,該集團嫌犯假冒中國電信公司客服人員以電話語音費用逾期催繳、再假冒公安、檢察官及金融局人員詐騙大陸地區民眾,該集團詐騙時分成前線、中線、後線擔任不同角色,其作案手法(1)先以網路電話(語音)隨機撥打大陸被害人電話,待大陸被害人接聽電話並按「9」回撥轉人工服務(2)由第一線女性成員先謊稱是電信客服人員,訛稱被害人所申請的電話尚未繳費或是積欠電費逾期未繳納等,可能身分遭冒用要求被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3)再將電話轉由第二線男性同夥假冒公安局警察,向被害人佯稱身分遭冒用需至ATM更改內碼,以免歹徒盜領一空,再依教戰守則內記載教導被害人操作ATM電腦連線程序,趁機將被害人帳戶內資金轉帳至歹徒使用之人頭帳戶內(4)或由第二線成員假冒檢察官及金融局人員以民眾資料可能外洩,要求將存款轉匯指定安全帳戶監管,歹徒再俟機提領一空。
基於兩岸共同打擊電話詐騙宗旨,本局偵六隊五組積極蒐集相關事證並與臺中縣警察局太平分局共組專案追查,並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偵辦,經過長達8個月追查,於昨(4)日見時機成熟,動員大批警力,由檢察官蕭如娟、林鈴淑親自披掛上陣帶隊指揮才將該詐騙集團成員逮捕到案。
經調查該集團犯嫌大都為八家將成員、以經營香鋪店為掩護並設有密室及暗門作為行騙大本營,犯嫌甚至還在各通道間及前後門裝有多部監視器,監控警方行動。專案小組執行搜索時犯嫌一度拒不開門,四處逃竄,還著手湮滅證據,將詐騙手機及電腦毀棄或加以焚燒、經強力攻堅破門,最後才一網成擒,犯嫌落網後雖一度否認犯行,但經警方還原電腦詐騙音檔才讓犯嫌啞口無言,俯首認罪,全案偵訊後依詐欺罪嫌將陳00等17人先行解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該集團成軍8個月,獲利難以估計,其贓款則透過藏匿於大陸地區車手提領,再提出匯入以公司行號申辦之銀行戶頭進行洗錢,部分薪資則轉匯回臺灣,由於本小利大所以一再犯案,本次行動也發現很多成員都是七年級生,且係八家將成員,平時參與神明繞境活動,但卻利欲薰心暗中從事詐騙大賺黑心錢,以為神明可護體,最終還是難逃法網身繫囹圄,真可謂善惡到頭終有報,舉頭三尺有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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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獲性交易者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記者陳力獅\全國警政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查獲食色性也,色情行為自古即有之,雖經歷各朝歷代之取締,色情行為仍禁之不絕,另高雄市自92年10月11日起廢除公娼後,原有之暗娼即分散至高雄市各飯店、旅賓館及公園等處所,繼續從事古老行業。
據了解,警方查獲從事性交易者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處罰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移送地方法院審理,惟大法官第666號釋憲認為「僅以意圖得利之一方為處罰對象,而不處罰支付對價之相對人,罰娼不罰嫖,顯然與憲法第七條所揭示之平等原則有違,本釋憲於98年11月6日公佈,行政機關最遲於2年內必需做適當之行政處分,否則該條文自民國100年11月5日起失其效力。資料來源奇摩相片參考與本則新聞無關。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查獲色情案件,將色情業者及媒介人員依刑法妨害風化罪章移送地檢署偵辦,對於暗娼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地方法阮簡易法庭審理,近年來由於罰娼不罰嫖及大法官第666號釋憲案與法官認為從事暗娼女子之生活環境等因素,99年1月至99年6月止經統計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移送之暗娼共有104件110人,簡易法庭均裁定免罰,但警方人員仍然依法行政,對轄內色情場所持續積極取締並列為工作重點,各分局除將每週、每月取締件數提報警察局檢討列管,同時督飭同仁取締外,各分局之間做工作成果比較,經統計99年1至7月份,警察局共查獲色情交易行為計有168件478人,平均每月即取締24件68人之多,其績效與各大都會相比較,亦不遜色均名列前茅。
高雄市警方列管疑似有經營色情交易之場所99年元份約有401處,經不斷查察取締至7月底尚有358處,顯見警方嚴正取締已得到正面積極效果,另警方為達到市民期許,持續執行掃蕩色情等不法行業,尤其近日實施兩波「正俗專案」共查獲12件38人,其中重大色情2件18人,不少色情業者以舉辦自強活動為由暫停營業,以逃避警方取締。
另外,彰化縣溪湖分局溪湖派出所員警,於日前接獲女性民眾報案指稱:其騎乘機車行經溪湖鎮河東里竹北路時,有一名陌生男子騎乘機車靠近她身旁說:要不要打一炮!該女性民眾不予理會,楊嫌隨即伸出右手強抓該女性騎士的左胸後逃逸。女騎士被襲胸後,機警的記下嫌犯車牌號碼後報警處理。
警方根據女騎士所記下的車牌號碼找到該名嫌犯,嫌犯楊X益(男 74年次
彰化縣人)到案後,供稱因為騎乘機車不穩,才會不小心手碰觸到女騎士的胸部,並辯稱沒有向女騎士說「要不要打一炮」。然警方調查楊嫌供詞不合常理,顯見為卸責之詞,全案偵訊後依強制猥褻罪嫌移送台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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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不容許少數貪污官員蒙羞
記者陳力獅\司法整理報導
行政院院長吳敦義日前上午主持中央廉政委員會第5
次會議表示,請法務部研議中央廉政委員會的功能、定位及如何與未來成立的廉政署連結,發揮整體廉政的效能,並在下次廉政委員會提出報告。資料來源奇摩相片參考與本則新聞無關。
吳院長指出,總統在(7)月20
日下午正式對外宣布我國將設立法務部廉政署,不光只是成立一個防貪、肅貪的專責機關,也是彰顯我們建立乾淨政府的決心,要讓清廉成為每一個公務員的核心倫理價值,不容許少數貪污官員讓公務員蒙羞。
民間廉政委員陳委員長文發言表示,支持政府成立廉政署,以建立專責廉政機關,並建議中央廉政委員會的功能與諮詢機制持續運作。
吳院長更強調,建立清明乾淨政府需要長期的實踐,絕不是短時間就能克竟全功,廉政的落實需要不斷的反省與改進,只有不斷的反躬自省與檢討改進,才能贏得人民的信賴。
針對各項議題吳院長裁示如下:一、請法務部協調立法院儘速審議通過不違背職務行賄罪。二、請法務部對「設置政府律師」一案,積極推動鬆綁相關法令、強化法制人員在職訓練。三、請內政部警政署對涉及風紀案高階人員,應有更高的懲處標準,以展現落實廉政的決心。四、請內政部移民署就移民業務面談作業、查緝工作、收容遣返及證照查驗等易發生弊端的業務持續改革,加強風紀控管,防範不法弊端發生,同時加強改進移民業務軟硬體設施及服務態度。五、請金管會持續加強推動企業反貪腐的各項工作,並請相關財經部會積極配合。六、請各機關注意新修正《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有關「公務員不得涉足不妥當場所,或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的人員不當接觸」的規範,並加強宣導,從各級機關首長以身作則,落實登錄報備制度。 |